[潜山资讯]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开展 最高每人每年可获6210元扶助金

[复制链接]

帖子
3933
威望
10 点
红花
1013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木子心 发表于 2019-5-14 15: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扶助对象最高每人每年可获得6210元扶助金。
  按照《安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450元(安庆市城区每人每月上浮60元)。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4957人,其中,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4682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等条件。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等条件。(安庆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9-10 10:02 , Processed in 0.045215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