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财断血”力求“套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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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心 发表于 2019-5-18 10: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涉“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财产线索,积极与案件检察 部门联系,及时查冻该笔财产,从源头上掐断“套路贷”财源。
  宣某某与丁某、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丁某、陈某违约。宣某某诉诸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丁某、陈某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人 丁某、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宣某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迎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协助申请执行 人过户案涉房产,并准备将案涉房产法定扣除后的余款13万余元发回被执行人丁某、陈某。
  而此时本案执行法官在“涉黑恶涉套路贷”案件排查中,发现丁某已经因涉嫌“套路贷”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据党中央、国 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执行法官立即函告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要求法院协助查扣该笔款项。
  迎江区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准确梳理、查明黑恶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积极与兄弟部门互通信息, 彻底摧毁涉黑组织个人的经济基础,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杜绝其死灰复燃。
  (安庆新闻网 记者 周国庆通讯员 李宝平 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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