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名嘴变“黑嘴” 亲属协助洗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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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心 发表于 2019-6-15 10: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回放: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汪建中在担任负责人期间,先后利用其本人及他人的身份证开立了10余个由其实际控制的沪、深证券账户,并用于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在首放公司推荐股票的内容发布后,相关38只股票交易量在整体上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涨;新增买入账户成倍增加……汪建中采取操纵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
  法院判决:汪建中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125757599.5元;与此案相关联的汪建中两个哥哥和前妻的弟弟也因洗钱罪被判刑和罚金。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韦国律师点评:洗钱罪不是以钱的数量来衡量,而是以资金来源确定。即使证监会已经冻结1.67亿元不代表都是犯罪所得,但是汪建中等三人转移资金的账户中都有违法犯罪所得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有些情形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根据此司法解释,即可顺利认定汪建中等三人转移资金的行为是存在直接故意的。(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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