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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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0-1-27 15: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自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公告如下:
  一、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市相关单位将对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潜山市农业农村局 潜山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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