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网购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如何维护权益?

[复制链接]

帖子
927
威望
0 点
红花
315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向阳。 发表于 2020-10-30 14: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购物对于现在的消费者来说早已不是新鲜的名词,马上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就要来临,各家网络电商的优惠大战已然开启。谈起网络购物的售后问题,很多人都熟悉有一个“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也有商家认为:商品拆封后、使用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样是否合理?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评析:“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均有明确规定,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消费者的这一项权利。
  哪些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主要有:
      1、定作商品;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其中第5类主要包括:(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健康,或易致商品品质发生变化的;(2)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临近保质期、有瑕疵的商品。
  因此,如果消费者是通过非实体店的购买方式,且保持商品完好的(商品保持原有品质、功能,且配件商标齐全的),基本都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不给予配合,消费者可以申请平台官方介入,通过12315或者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来源:安庆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4-30 23:17 , Processed in 0.068776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