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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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 发表于 2020-11-26 08: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0〕602号)文件要求,为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决定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登记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规在冷链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货主、食品、报关单、运输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完整信息。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也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备。报备可以采用电话、发送电子文档、当面送达等多种方式。
  二、冷库经营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查验并索取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三、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联系方式公布如下,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来源: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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