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比对 确定犯罪嫌疑人 沉积23年的命案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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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0-11-30 16: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怀宁县公安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成功侦破沉积长达23年的“1997.3.10”强奸杀人案。安庆市公安局为此发出表扬通报。
  1997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坐落于怀宁县独秀山脚下的怀宁县纺织厂女工胡某某(殁年18岁,怀宁县秀山乡人),在步行上班途经怀宁县黄墩镇高楼村一处偏僻地段时,被人拖进路边树林强奸杀害。案发后,怀宁县公安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侦查,累计走访摸排6000余人,然而由于现场提取的关键物证受当时技术所限,该案一直未能侦破。
  23年来,怀宁县公安局坚持“命案不破,侦查不止”,始终没有放松对该案的侦查,专案组一直没撤。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怀宁县公安局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对现场物证能检就检,并进一步加强数据运用。专案组对案发现场周边及重点乡镇开展了大规模排查,对62000余份样本中涉及的近800人进行了重点排查,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串并分析。
  今年10月,在安庆市公安局支持下,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居民汪某胜有重大作案嫌疑。汪某胜出生于1974年,1991年10月因流氓罪和脱逃罪被石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6年6月29日刑满释放;1997年5月因涉嫌强奸和盗窃被石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997年11月被池州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死刑,1998年4月被执行死刑。专案组调取汪某胜1991年采集的指纹卡,经比对确定,现场提取指纹与汪某胜指纹卡中左拇指指纹一致。至此,沉积23年的“1997.3.10”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汪某胜老家在怀宁县黄龙镇,“1997.3.10”强奸杀人案系其在石台县疯狂作案后,潜逃怀宁县途中随机作案。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汪迎庆 通讯员 王德轶 郑生发)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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