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 法官悉心调解 婆婆告儿媳继承纠纷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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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1-1-8 14: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常感谢吴庭长的悉心调解,谢谢!谢谢!”不久前,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接地气 解纠纷 定纷止争,促和谐 化矛盾 人民公仆”的锦旗送至宜秀区法院杨桥法庭庭长吴宜俊的手中,感谢他成功化解该起婆婆告儿媳家庭继承纠纷案,妥善解决了80多岁老太的继承和赡养问题。
  该案是因被继承人邵某于2020年2月20日突发脑出血去世而引起的一起继承纠纷。原告系邵某的母亲,今年已80多岁高龄,诉称其儿子正值壮年却不幸因病去世且生前未生育子女,涉案遗产中有一处位于宜秀区的房屋,此房屋系原告用“以房换房”的方式为邵某购买,意为养老用房且当年也并未将财产分给其他子女,购买该房屋时,邵某还未与被告儿媳张某结婚。
  由于邵某意外死亡,原告邵某的母亲年事已高却无房居住,一直在外租房独自生活,其认为被告应当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居住。另称被告在邵某深度昏迷期间,利用其掌握财产的便利恶意转移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少分。现由于原告丧失劳动能力,居住条件较差,故起诉至宜秀区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涉案遗产,并且考虑综合各方面因素适当提高原告的分配比例。
  据了解,该案最早于去年2月在迎江区法院起诉,后移送至宜秀区法院审理。该案于2020年8月17日在宜秀区法院立案,开庭审理后,承办案件的吴宜俊考虑到该案为继承纠纷,并未单纯就案办案,而是本着和睦家庭,彻底化解矛盾的初衷,兼顾公平正义的理念,以亲情调解为切入点,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倾诉,释法明理,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互相体谅,互相理解,达成了统一意见,被告同意于2020年12月底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遗产折价款300000元,约定履行完毕后,位于宜秀区的涉案房产及一辆属于原告享有的轿车继承份额均归被告所有。
  至此,一起因家庭继承引起的纠纷最终被圆满化解。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吴晓霞)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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