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律师知法犯法,伪造公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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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1-3-11 14: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10月,被告人陈某接受杨某美委托,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因该案一直未向法院申请立案。后在杨某美多次询问及催促下,陈某伪造了一份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通过手机拍照发送给杨某美。后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发现该犯罪行为并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太湖县公安局。
  2019年6月,被告人陈某接受陈某兵委托,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因该案一直未向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后在陈某兵多次询问和催促下,陈某伪造了一份东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通过手机拍照发送给陈某兵,后被其发现东至县人民法院未对该案进行判决。
  被告人陈某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竟知法犯法,胆大妄为,私自伪造了二份法院判决书。太湖县人民法院最终对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来源:太湖法院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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