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不够,当事人拒赔怎么办?太湖县法院3月16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仅购买交强险、理赔后不够赔偿损失、当事人拒赔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给出了答案。 2020年10月7日,方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太湖县花亭湖旅游路线时,与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碰,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交警组织双方调解,因方某仅购买了交强险,其不愿意承担交强险之外的损失,未能调解成功,刘某无奈自行将车送往车行修理。方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认定刘某的车辆损失共计7000余元,并在交强险范围内理赔了2000元,其余让方某自行解决。 方某与刘某对于赔偿数额未能协商一致,刘某只好将方某起诉到法院。调解时法官明确告知方某,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上限为2000元,未购买商业险进行补充则由事故责任方赔偿剩余损失。方某丈夫表示因为是买的二手车,当时疏忽大意没来得及买商业险,以后一定小心驾驶,按时补全保险,自愿承担本次事故损失,并当场交付赔偿款。刘某当即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国家仅强制车主购买交强险,但事故一旦造成一方伤残或死亡,则赔偿数额可能从数十万到百万元不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项限额范围内赔偿后,如果没有补充商业险则事故责任方要按责承担事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各位车主在小心驾驶的同时,一定要及时购买合适的保险转嫁风险并勇于担责。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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