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住房补贴扩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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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4-16 11: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鼓励各地对来皖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启动“人才聚皖”行动,鼓励各地将住房补贴扩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4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我省已出台《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6个方面25条,将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韦人介绍,《若干意见》围绕鼓励创意创新、激发创业活力,从企业创意、“双创”孵化、“双招双引”等方面加速项目生成、孵化催生“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强化服务保障。
  加大用地保障,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具体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零增地”技改,根据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
  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各地围绕省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启动“人才聚皖”行动,鼓励各地将住房补贴护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
  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体系推动企业上市,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新设省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引导母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制造业中长期贷,精准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考核。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息,对其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公示网站同步更新修复结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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