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在城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

[复制链接]

帖子
5283
威望
0 点
红花
1324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曲辕犁 发表于 2021-4-20 15: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 2021 年度在城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根据市政府潜政办秘〔2021〕22 号和 《潜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潜政〔2013〕62 号)文件规定,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公租房房源位于市山门安置点 1 号楼。
  二、申报时间
  2021 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受理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6 月 12 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须 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单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申请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
  2.申请人须为市人社部门统一招聘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工作起止时间为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工作年限应为 1 年以上(以聘用合同时间为准);组织部门招录或调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经市委组织部门统一抽调的机 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承租公租房:
  1.在申请前5年内,在就业地或居住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时间为准,但为支付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医 疗费用等特殊情况转让房产的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2.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或已经租住廉租住房、公有住房的;
  3.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对在城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工作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审核过程中,申报人家庭有用于消费的中高档小汽车或有 大额资(财)产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外县市做法,可予以配租。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向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承租公租房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借住证明);
  4.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和招聘、录用、调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公务员身份不提供);
  6.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查审核。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受理,主管部门对保障对象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初 审公示(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满,将公示结果和保障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住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入户核查、申报材料联合审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户籍、收入、住房、是否经商办企 业,是否拥有家庭消费性小汽车,营运车辆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保障对象并进行最 终公示(公示时间 15 天)。
  2.候租对象户数超过房源数的,以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公租房分配对象。优抚对象家庭申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公租房分配对象以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房号。
  五、租金标准
  (一)2021 年公租房配租租金为 4 元/平方米·月(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二)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为 0.45 元/平方米·月,由住户交纳。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潜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表格可在潜山市政府网或潜山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网站下载。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556-8939362 联系人:黄志勇
  市住建局 0556-8938710 联系人:邓志武
  网站网址:潜山市政府网(https://www.qss.gov.cn/)
潜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4 月 19 日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25 03:06 , Processed in 0.04719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