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户调解 夫妻走出冰冷“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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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1-4-22 10: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法官,分居这些年了,终于结束了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我们双方而言都是一种解脱。”4月16日,在被告刘某家中,刘某激动地告诉法官。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和平地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原告江某与被告刘某于1985年相识结婚,1988年和1989年分别生育两个女儿。因婚前缺乏了解且由父母包办婚姻,婚后双方关系日趋紧张恶化,江某曾于1998年、2003年两次向桐城法院起诉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尚小,又撤回了起诉。自2006年开始,江某外出务工,双方就开始分居生活。
  2月24日,江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刘某的婚姻关系。开庭前通过电话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近期遭遇车祸,腿部受伤,需要卧床休息三个月,无法出庭应诉。鉴于刘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去刘某家中做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法官与江某一起来到刘某家,两人一见面气氛立马紧张起来,相互指责,剑拔弩张。在承办法官的安抚下,两人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江某称这段婚姻让自己很痛苦,两个女儿已经长大,希望能从这段不幸福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刘某也声称与江某这样痛苦的生活是女儿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从亲情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出发点进行调解,两人化解了矛盾纠纷,以和平形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向对方送上真挚的祝福。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徐玲玲)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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