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潜山市2021-2023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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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5-27 17: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潜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潜山市2021-2023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招商主体。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潜山市2021-2023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潜山市。
  3.项目范围及规模:2021- 2023年度全市完成土地增减挂钩任务10005亩。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
  2、拆旧、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在线备案、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3、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合作模式
  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项目合作期内,将根据本项目分年实现的收益返还投资主体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具体项目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收益分配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响应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四、资料获取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1年5月29日前持下列证件至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项目基础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
  五、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报名时间为: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4.报名携带材料:
  (1)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加盖公章的审计报告和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审办法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我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响应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订项目合同(合作开发协议)。
  七、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潜山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潜山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九、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何彦;联系电话:0556-8970017;
  通讯地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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