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统计局 潜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潜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为441224人,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0292人相比,减少59068人,下降11.81%,年均下降1.2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67790户,集体户3622户;家庭户人口为428268人,集体户人口为12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2人减少0.87人。
三 、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2466人,占50.42%;女性人口为218758人,占49.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94下降为101.7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67829人,占15.37%;15-59岁人口为271758人,占61.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1637人,占23.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625人,占17.82%。
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4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29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3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7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72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46人增加到1049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73人下降到98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57人下降到321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645人增加到3564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8.56年。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了0.81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742人,文盲率[6]为3.34%。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246人,文盲率下降5.65个百分点。
六、城乡[7]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8099人,占53.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3125人,占46.04%。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2320人,乡村人口减少13138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0.82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84712人。与2010年潜山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40477人,增长91.5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72602人,16-59岁人口为266985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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