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李逵”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男子被罚200元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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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辕犁 发表于 2021-8-18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1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一名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朱某涛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严厉处罚。
  8月10日上午,桐城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电话,称自己的皖AC****号车被电子警察记录有一起超速违法行为,图片中的车牌和自己车的车牌一样,但所拍摄的违法车辆却不是他的车子。
  违法处理室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皖AC****号车以往违章图片、行车轨迹等信息,经过大量图片和数据比对,他们凭着扎实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查辑经验,经过分析后认为违法拍摄的皖AC****车辆号牌不像是被其他车辆套牌,最大可能是有其他的车辆号牌人为地篡改成皖AC****号牌了。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他们对照相关信息反复查询和比对,经过3个多小时的查询比对,终于查清了真相,原来是另外一辆重型半挂车号牌里的字母“G”被人篡改成“C”,从而造成原皖AC****车被冒牌的现象。
  桐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通知该车车主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调查,冒充皖AC****车的驾驶员为朱某涛,持有A2驾驶证,因害怕其驾驶的车辆被电子警察抓拍到交通违法,故意将其所驾驶的皖AG****号半挂牵引车号牌里的“G”用沙子磨成“C”,想以此来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
  桐城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涛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等处罚。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黄永武 荣光新)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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