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市首例环境行政违法免予处罚案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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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1-8-20 18: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潜山市生态环保铁军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和本领,在优化环境执法的同时开展环保精准帮扶,为全市重点企业、重要行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日,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帮扶,依法成功办理了首例环境行政违法免予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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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起案件事发于潜山市源潭镇,该镇是潜山市工业重镇,先后获批为“中国刷业之都”、“安徽省刷业特色小镇”、“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称号,辖区内“专精特新”刷业产业园已启动建设,涌现了如环美等一批规上企业,特色中小微型企业密集,特色产业链初步形成,经济效益和辐射效应初显。安徽沃某有限公司是该镇一家从事环卫刷生产加工的小微企业,其主要生产工艺为拉丝、烫丝、注塑、成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企业在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后,方可投入建设运行。
  8月上旬,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落实《环保法》要求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并调取相关资料、固定相关证据,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关设备。后期,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接到该公司已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核,该企业已按规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照企业裁量标准和投资规模,执法组认为该企业符合“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经合议,认定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轻微、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教育后,决定免予行政处罚。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该市首例环境行政违法免予行政处罚案件。
  潜山市首例环境行政违法免予处罚案顺利办结,凸显出潜山市生态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坚持生态环保红线、底线意识的同时,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一方面加强履职尽责,坚定扛起维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另一方面树牢服务意识,坚定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谋划工作,变“后期监管”为“靠前服务”,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监管与普法协调同步推进,为企业在新形势下依法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胡小军 吴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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