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经营不善成被告 遇变故负重伤执行难 诚信母亲替子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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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小子 发表于 2015-5-15 09: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63岁的汪秀云是桐城市新渡镇村民,在家庭遭遇变故无力举债的情况下,她变卖家产,替子还清债务,用良心和诚信撑起了困难家庭,守住了做人的尊严。
  拖欠材料款 儿子成被告
  “虽然我没什么文化,但也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我儿子现在没有能力挣钱,我来代他偿还债务!”5月5日,汪秀云告诉记者。
  2011年8月,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法庭受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被告汪某在新渡镇老梅村经营一家彩印包装厂,因为欠下24550元材料款被生意伙伴陈某告上法庭。2012年10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在这之后,汪某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陈某遂于2013年元月申请强制执行。
  老人讲诚信 主动担债务
  就在法庭准备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时,汪某突然遭遇了变故。
  2013年4月,汪某骑电动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身负重伤,经鉴定构成四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带着孩子离家出走,经营的工厂因无人过问而关门停产,汪家一时陷入困境。
  就在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陈某都觉得执行无望时,今年3月,汪某的母亲突然主动联系了陈某,说要代儿子清偿欠款,这让法官和陈某都感到很意外。
  原来,平素讲诚信、重承诺的汪秀云,时常因为儿子欠下的外债而感到愧疚和不安。她想到儿子原先的厂里还有一些机器,随即四处托人找买主,卖掉了尚存的机器,勉强凑了2万元。
  感动申请人 放弃剩余款
  考虑到汪某母子的实际状况,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人陈某取得了联系,征询他的意见。陈某也被汪母的诚信之举感动,表示愿意以2万元了结此案,余下执行款自愿放弃,执行法官立即为双方办理了交接款和结案手续。
  “在法律上汪秀云没有替儿子还债的义务,但是她从良心出发,从道德出发,主动代儿子偿还债务,她的行为非常受人尊敬。”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法庭庭长刘峰说。
  一起原本难以执行的案件,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下,在诚信与宽容的感化下顺利执结,充分展现了普通老百姓淳朴善良的本质,展示出德法并用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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