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闹矛盾 怀宁一男子持刀戳伤妻子获刑

[复制链接]

帖子
5348
威望
0 点
红花
87782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潜山网 发表于 2021-10-9 10: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怀宁一80后男子邵某某与妻子因离婚问题产生矛盾,妻子离家务工。今年3月,二人约定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见面后,又发生冲突,邵某某竟持刀朝妻子的头部戳去,致其受伤。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邵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怀宁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邵某某,男,1983年出生,住怀宁县。
  经审理查明:邵某某与被害人小芳(化名)于2009年1月在怀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20年下半年,二人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欲离婚。之后邵某某试图挽回婚姻,但妻子小芳态度坚决,并离开怀宁县前往合肥市务工,二人开始分居。之后,二人在电话联系中多次发生争吵。
  2021年3月1日,邵某某与小芳约定到怀宁县政务中心办理离婚手续。被告人邵某某从家中拿了一把西瓜刀放于车上,并带着女儿邵某前往高河镇。途中,被告人邵某某与小芳多次通话后情绪激动,声称要将小芳杀死,并且邵某某还向其女儿邵某交代后事。
  当日,小芳也在弟弟和奶奶的陪同下来到政务中心。二人见面后,被告人邵某某从小芳口中得知其执意要离婚,且不愿意一次性支付给子女的10万元钱,同时邵某某认为小芳一直看手机,态度不好,遂抢小芳手机,被小芳躲过去,邵某某就将小芳拉倒在地。
  旁边的人见状,上前拉架。此时,邵某某藏于身上的西瓜刀掉在地上,邵某某捡起西瓜刀后,被其女儿拉开。后邵某某与小芳再次言语不和,邵某某将女儿推倒在地,然后冲向小芳,左手拉住小芳的衣领,右手反握着西瓜刀,朝小芳的头部戳去,造成小芳头部形成大小约为0.4cm×0.2cm的创口,后被旁边的人及时拉开。经鉴定,小芳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发后,小芳打电话报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并将邵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邵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邵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邵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本案审理期间,被害人小芳及其母亲、子女共同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法院酌情对被告人邵某某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10 14:16 , Processed in 0.050135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