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护21年 野猪或不再是“三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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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1-12-13 08: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名录征求意见稿中可以发现,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2000年,野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野猪的数量经历了先降后升的过程。因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度遭遇严重捕杀。2000年,被列为“三有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有科学研究价值)之后,种群才渐渐恢复。
  20年来,野猪这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迎来了新的制度管辖。
  2021年似乎是人猪矛盾爆发的元年,已引起多部门重视。国家林草局陆续在四川等14个省份开展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各省又在区县设立试点。
  2021年6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种群调查、种群调控、主动预防、损害补偿,环环相扣的措施正被各地探索。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在名录征求意见稿中可以发现,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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