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公职人员骑乘电动车未戴头盔将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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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1-18 1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岳西县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公职人员示范表率作用,岳西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违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及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全县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并积极引导亲属主动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
  公职人员在道路上骑乘电动车时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慢行道停车。
  广大公职人员要争当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违反规定被查纠的公职人员除依法处罚外,岳西县公安交管部门将公职人员被查纠情况登记报送至岳西县文明办,由县文明办通报其所属单位。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要根据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轻重,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关处理和批评教育,并将处理结果于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文明办。
  岳西县文明办将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违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及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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