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报道 一位女司机在车库乱停车,保安在联系不到车主的情况下将车辆前轮锁上,后来司机因为没有看到车轮上的锁,开车后导致车辆损坏。事发后,司机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今年3月3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公布了此案的判决结果。 保安锁车轮致车受损车主打官司索赔 车主李女士(化名)诉称,2021年9月21日,她驾驶自己的奥迪小轿车停放在蚌埠市万达悦府B区地下车库一层,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将车辆私自上锁,导致其车辆刮坏并支出修理费2655元。因此,他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用2655元。 物业公司辩称,此事中,原告李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她将车辆停放在他人车位且没有留置电话,物业公司在车位所有权人要求下在李女士的左前轮加锁,李女士没有注意盲目启动车辆导致车辆受损,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物业和乱停车车主各担责一半 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即通过上锁方式警示李女士显然不妥,即使李女士未留联系方式,物业公司首先应拨打114等交警提示电话通知李女士挪车,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就将李女士车辆上锁导致车辆受损明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李女士将车停在他人车位且未预留电话,导致车位使用人无法停车且无法联系她,启动车辆时也未注意观察也存在过错。 法院参照案件事实,酌定原被告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物业公司支付李女士修车损失1327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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