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 桐城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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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4-29 07: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8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被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据悉,赵某与李某于2011年结婚,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常因生活琐事经常对赵某实施辱骂、威胁,赵某曾于去年向法院起诉,后两人又和好。今年以来,二人多次发生吵打并报警,赵某不堪忍受,认为李某的频繁威胁已经影响其生活和工作,向桐城法院提交了起诉离婚的立案材料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请求法院给予自己及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承办法官通过约谈,核实了案件情况后,认定赵某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定。
  同时,承办法官向李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并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送达了《裁定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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