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潜山市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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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5-9 08: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编号:QSZBCG2022—049
  任务书编号:FS3408822022007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7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采购人:潜山市交通运输局
  1.4资金来源:详见第2.4条“合作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市境内,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2项目概况: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内容包括:G105、S237浒山湖至岳武高速源潭出入口段改建工程、G105源潭至岭头段改建工程、S241潜山南高速出口至新G105段改建工程、潜山市黄铺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潜山市梅城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潜山市王河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及潜山市余井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未来计划由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承担项目建设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征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及预备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约202946.91万元,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202946.91万元。
  (1)G105、S237浒山湖至岳武高速源潭出入口段改建工程
  位于潜山市源潭镇境内,路线起于规划G105、S237与现状X053交叉处的浒山湖大桥桥头,经双林、源潭镇区规划东外环、王湾,讫于岳武高速东延线安庆支线源潭出入口连接线。
  项目起点至王湾段(K0+000~K4+258.231,长4.258公里)为G105、S237共线段,王湾至终点段(K4+258.231~K10+465.791,长6.208公里)为S237路段,道路全长约10.466公里。起点至双林段(K0+000~K1+980,长1.9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宽度2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双林至王湾段(源潭镇区东外环K1+980~K4+258.231,长2.27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荷载等级为城市-A级,路基宽度4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王湾至终点段(K4+258.231~K10+465.791,长6.20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宽度3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62386.09万元,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62386.09万元。
  (2)G105源潭至岭头段改建工程
  本项目位于潜山市源潭镇、余井镇,项目起点源潭镇区规划东外环路与规划S237交叉口,终点虾子塘附近并顺接现状G105。
  项目采取全线改线新建,路线全长11.657公里,源潭镇区段(K0+000~K3+380)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东环路段: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0米;环镇南路段: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2米。一般公路段(K3+380~K11+657)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8米。道路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城市-A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44903.79万元,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44903.79万元。
  (3)S241潜山南高速出口至新G105段改建工程
  本项目位于潜山市王河镇、黄铺镇。项目起于G35济广高速潜山南出入口,终点位于已建成的新G105(原县道X043与新G105交叉口沿G105新线向西偏移900余米)。
  路线全长6.56公里(一般路段长4.453公里,市政路段长2.102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一般公路段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市政道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5米,道路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上跨桥1座、下穿铁路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50100.50万元,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50100.50万元。
  (4)潜山市黄铺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山市黄铺经济开发区,东至规划经一路,西临规划板门路,北抵G105国道。项目总占地面积47460.35平方米(约71.2亩),总建筑面积53479.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5179.40平方米,混凝土厂房46059.92平方米,职工宿舍1417.38平方米,食堂399.49平方米,门房24平方米,配电房165.3平方米,地下泵房及消防水池233.55平方米。配套围墙、道路及硬地、给排水、供配电、通信、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及室外照明等公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428.69万元,项目另有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305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考虑本项目用地计划由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合法取得,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政府方承担,故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12428.69万元。
  (5)潜山市梅城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潜山市梅城镇潘铺生态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3.6亩,总建筑面积50811.99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881.35平方米;标准化厂房9栋,总建筑面积45890.64平方米;门卫房1处,建筑面积40平方米;配套道路、地坪、给排水、供配电、燃气、电信、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等公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3530.77万元,项目另有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1308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考虑本项目用地计划由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合法取得,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政府方承担,故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13530.77万元。
  (6)潜山市王河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23624.75平方米(约35.43亩),总建筑面积41771.15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一期工程:建设标准化厂房2座,总建筑面积20163.7平方米;建设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1599.7平方米;配套围墙、道路及硬地、给排水、供配电、通信、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室外照明等公用工程。
  (二)二期工程:建设标准化厂房2座,总建筑面积20007.75平方米,配套围墙、道路及硬地、给排水、供配电、通信、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室外照明等公用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为10310.61万元,项目另有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156.64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考虑本项目用地计划由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合法取得,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政府方承担,故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10310.61万元。
  (7)潜山市余井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分三期建设,总用地面积75.92亩,总建筑面积34424.4平方米。其中一期新建标准化厂房4座,总建筑面积11328.4平方米。二期新建标准化厂房3座,总建筑面积13632平方米。三期新建钢结构厂房2座,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1座,建筑面积2448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围墙、大门、供配电、给排水、安全、消防、绿化、照明、环保、环卫等公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9286.47万元,项目另有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336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考虑本项目用地计划由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合法取得,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政府方承担,故纳入PPP项目的静态总投资额为9286.47万元。
  2.3 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2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合作范围: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在合作期限内,潜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潜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权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占股20%)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占股80%)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包含七个子项目,其中潜山市黄铺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潜山市梅城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潜山市王河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潜山市余井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向用户收费的机制,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社会资本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通过获得政府方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回收成本并取得合理投资运营回报。
  2.5 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国境内有效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由信用等级为AA+(或以上)的银行开具不低于人民币壹拾陆亿元的合计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授信证明文件开具的时间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日前12个月内)。
  (3)申请人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6.0亿元人民币;且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笔融资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项目。
  (4)信誉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资格审查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在招标评标时不得确定为中标社会资本方(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两个(或以上)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4.1投标企业市场主体库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05月07日至2022年05月13日17:30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0 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 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时00分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递交方式: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qszbcg@163.com)。
  5.3如申请人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指定邮箱的,或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无法打开等情况,均视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该申请人自行承担。
  6.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大园路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3956532299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吴福斌 电话:15222967777
  8.其它要求
  8.1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申请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因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8.4因疫情特殊时期,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邮箱(qszbcg@163.com),邮箱主题名称为:申请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必须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齐全)须制作成完整的word或pdf电子文档,申请人不得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
  8.5如申请人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指定邮箱的,或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无法打开等情况,均视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该申请人自行承担。
  8.6本项目资格预审期间,申请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畅,因申请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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