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检查,驾驶员邓某竟同副驾驶换座,以为能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殊不知一切被交警尽收眼底。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7月21日从安庆市公安局九成公安分局交管大队获悉,邓某因饮酒驾驶被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被记12分的行政处罚。 7月18日晚9时许,安庆市公安局九成公安分局交管大队联合黄湖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九成中心街路口设卡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敏锐发现在距离卡点不远处,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停车后与副驾驶乘客进行调换。 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检查中发现车内共计3人,副驾驶位置男子面色红润,浑身酒气,但3人坚称车辆并非由该男子驾驶,民警立即向大队及分局领导报告并口头传唤3人到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为固定证据,大队民警连夜调取路面监控设备,在锁定该男子驾驶车辆全部过程的同时,安排专人对3人开展教育工作,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在当晚11时许,3人终于认识到错误,均承认了男子饮酒换座的违法事实。 据驾驶员邓某交代,三人系同事关系,当晚8时,其饮酒后驾驶车辆搭载熊某(女,副驾驶位置)、梅某(男,后排驾驶员背后位置)自宿松县九成村返回汇口镇,行至九成中心街十字路口时发现前方交警检查,心里害怕于是同副驾驶熊某调换座位,希望蒙混过关,没想到交警早已观察到两人换座的全过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邓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20mg/100ml,系饮酒驾驶,民警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朱京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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