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校外培训户外广告和招牌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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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8-1 14: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2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现就我市全面清理规范校外培训户外广告和招牌工作通告如下。
  一、清理规范对象
  1、公共场所发布的面向中小学生(含3-5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广告。
  2、现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合理设置的招牌。
  3、已停业、已搬离的校外培训机构(公司)遗留的教育培训广告和招牌。
  4、其他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
  二、工作步骤
  此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步骤为:
  1.自查自纠(8月2日至8月5日)
  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严格执行“双减”文件要求,主动清理、收回、拆除发布的广告。各培训机构只能保留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按照登记主体名称制作的招牌,其余全部拆除。
  2.联合整治(8月6日至8月10日)
  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自主拆除的教育培训广告和招牌依法查处和予以整治拆除。
  三、工作要求
  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及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此项清理规范校外培训户外广告和招牌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双减”工作稳步推进 。
  潜山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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