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岳西法院发出新规施行后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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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8-7 08: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据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申请人称,双方婚后因家庭琐事常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2022年4月18日,双方发生较为激烈的肢体冲突。6月,申请人被其子女从外地接回岳西后,被申请人一直电话威胁申请人。8月3日,申请人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岳西县人民法院接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遂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明确在惩戒条款中加入“违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作出后,承办人及时向被申请人进行了送达,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也向申请人辖区派出所、村委会送达,由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努力将保护令落到实处。
  邓森森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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