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客户手机号注册账号牟利 营业厅“内鬼”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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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8-23 11: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利益的诱惑下,营业厅工作人员多次趁顾客办理业务之时,私自用他人的手机号码注册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及网络平台账号,并将激活码发送至相关微信群里获利。8月8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对部分涉案人员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汪某某等人是桐城市某通讯公司营业点员工,负责前台办理新卡入网和手机套餐升级等业务。据汪某某等人交代,他们会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发到微信群里获取注册账号的验证码,一条验证码就能获利三到十元不等。
  数量巨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在微信群中交易的“生财之道”早已流行,像汪某某等人这样的营业厅“内鬼”也不是少数。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汪某某等人大多是20至40岁的女职工,月薪普遍不高,她们在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之后,通过出售客户手机验证码获得的非法利益集中在2500元左右。由于涉案金额较小,且汪某某等人是初犯,考虑到案情牵涉面广,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政协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公开听证。在公开听证会上,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共识,对情节相对较轻、涉案金额较小、积极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真的很后悔,不知道这个行为居然触犯了刑法,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检察官在一家营业厅做公开宣布时,一名犯罪嫌疑人满怀忏悔地说。此外,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还及时将涉案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对违法犯罪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有力彰显法律权威。(康声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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