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市林业局引导养殖户放归在养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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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9-27 1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依法科学有序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安徽潜山市结合实际,对在养野生动物进行放归自然、转变途径、收容救护、合理调配等多种方式,有序消化存量。
  据统计,潜山市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21家,目前均以人工繁育食用类野生动物为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推出企业禁食野生动物有:黑水鸡800只、鸿雁50只、豪猪90头、蛇类97979.48斤。根据《安徽省妥善处理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法案》和《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共为980.4万元。部分适宜野外放归的野生动物,已按照各物种自然分布区域、放归点的生境要求和密度控制要求阵子进行野外放归。
  2022年9月23日上午8时30分许,潜山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来到天柱山森林公园对豪猪实施放归自然工作。当放归人员打开笼子栅栏的瞬间,十几只豪猪立即窜出了笼子,往森林深处跑去。选择天柱山森林公园放归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是因为这里的野外生存环境较好;第二是远离居民区,没有不法侵害;在旅游景区内,起到了观赏作用。
  1999年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刘绍彬,为响应政府号召,对野生动物实施放归工作表示支持,愿意积极配合,并且希望更多的人行动起来,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拒绝滥食滥捕野生动物,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栖息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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