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 12名被告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2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4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2-12-19 10: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久前,宿松县人民法院开庭对宿松县公安局侦办的“2021.9.26”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等刑罚。
  2021年8月,宿松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核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下发的非法出境人员信息中,发现近年来佐坝乡有部分出境人员被东南亚国家遣返回境。经进一步调查,查明被遣返回境的佐坝籍人员,都是在犯罪团伙组织下偷渡出境的,并深挖出拉拢、引诱他人偷渡出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随后,民警围绕周某开展工作,一个以汪某为首的跨境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跨地域广,宿松县公安局迅速从出入境、网安、刑侦、法制、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确立“打蛇头、堵通道、断链条、摧网络”的侦查思路,紧紧围绕全县非法出境人员,循线深挖跨境网络,依法惩处幕后策划组织者,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专案组通过扩线深挖,于2021年9月30日远赴福建石狮市将汪某抓获,由此初步查明以汪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有18名骨干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同年11月,国家移民局将该案批准挂牌督办。
  在上级公安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专案组通过抽丝剥茧,成功查明18名骨干成员身份及落脚点。在国家移民局和安徽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全力协助下,一举抓获11名团伙骨干成员,另7名团伙骨干成员被海南、江西、河南等地警方抓获查办。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宿松县佐坝乡汪某在老挝以经营网络公司为幌子,利用从国内招募的18名骨干成员,成功组织53名国内人员偷渡到老挝、金三角等地区,从事网络诈骗活动。11月20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被判处不同刑罚,其中主犯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孙春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4-30 23:10 , Processed in 0.057054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