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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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23-2-19 11: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安徽省发改委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全省每年实现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全省每年实现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全省每年实现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一圈一群一带”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合肥都市圈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皖北城镇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长江城市带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
  实行省内户口一站式无证迁移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存量优先、循序渐进,引导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省内户口一站式无证迁移,严格落实户口迁移长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全国通办”政策,提高落户便利性。
  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二轮土地延包政策。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
  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保障范围。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卫生健康服务纳入属地化管理。
  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推进每县每年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做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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