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被撤销缓刑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3
威望
0 点
红花
56038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3-5-17 17: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经市社区矫正局提请,市人民法院裁定对不假外出且无证驾驶的王某撤销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并由公安机关押送看守所执行刑罚。
  据悉,王某因醉酒驾驶,被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随后,王某在缓刑期间未经批准私自离开执行地,且明知自身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仍然在高速上无证驾驶。其无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最终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近年来,危险驾驶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位居全市社区矫正罪名前列。犯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被吊销驾照后,再继续无证驾驶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被撤销缓刑,有力震慑了危险驾驶罪犯的侥幸心理,严厉打击了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胡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4 03:50 , Processed in 0.047656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