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多次私闯女友住宅 男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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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24-5-29 10: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宅是公民生活和居住的固定场所,其安全性和不可侵犯性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仍时有发生,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宁,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近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怀宁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底,犯罪嫌疑人周某和李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半年多后,二人于2019年9月29日协议分手。此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在夜间通过翻院墙、爬电线柱的方式进入李某住宅内。因威胁李某人身安全受到治安处罚,但其仍不听劝阻、屡教不改。
  李某家中平时仅有其本人和幼子居住,不久前,周某又一次翻院墙闯入李某家中。周某的这种行为已严重威胁李某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鉴于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的发生,目前,怀宁县检察院依法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
  据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周某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强行闯入李某住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检察官提醒:分手后的情绪处理需要时间,但这绝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每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居住安全和隐私权利,不得擅自闯入他人住宅。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基石,任何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感情的世界里,我们应当学会放手和尊重,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正确的方式处理情感纠纷,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潘雯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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