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安徽省实行“实名办税” 纳税人需出示身份证

[复制链接]

帖子
11216
威望
0 点
红花
56047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6-7-8 14: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市场星报报道,记者昨日从省国税局获悉,9月1日起,纳税人首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签署诚信纳税承诺。
  为什么要实行实名办税?据工作人员介绍,实名办税,是指国税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申请。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推行将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责任,有助于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或依托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都将实行实名办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1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涉税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5-7 11:49 , Processed in 0.051376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