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余井镇镇上的生猪屠宰厂,目前由钱宜宏和另外两人承包经营。两个多月前,钱宜宏意外发现屠宰厂名下,发放了一笔3万元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而他们实际上每人只得到500元,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么巨大的差额呢?
对于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作为屠宰厂的经营户并不陌生。让他们意外的是,今年在领取这笔500元的补贴时,执法部门要求他们出具了一份奇怪的证明。
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作为经营户之一的方绪男写了一份没有死猪的证明,并领取了三人补贴中的两份,即1000元现金。发现补贴存在巨大差额后,没有领钱的钱宜宏又找到了潜山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二中队。
这时候,作为承包经营人之一的方绪男突然想起来,执法中队的负责人,年前曾让他在一份空白的申报表格上签名,这个细节让合伙的三个人突然意识到,问题可能不那么简单。
经过调查后,县商务局纪检组答复,三万元确有其事。然而,纪检部门的处理结果并没有让经营户们满意,在他们看来,相关人员不仅没有被处理,连三万元的补贴资金,也仅仅是收回到生猪办了事。
汪少文介绍,在他们调查时,这笔三万元的资金已经发出一部分。调查认定,补贴发放程序和具体手续都存在问题。如果按照规定足额发放,一头死猪的补贴为880元,而不是500元。
汪少文还证实,这笔3万元的资金,潜山县生猪办是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的名义发放下去的。不过,这笔资金的源头究竟在哪,是否涉嫌虚报,他表示这些问题不在调查组的调查范围内。
4号下午,记者采访了潜山县生猪办,了解对于3万元资金的发放,工作人员予以确认,不过,对于这笔资金的来源,他却给出了一个非常意外的答案,即按照规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必须由经营户提出申请,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再逐级上报,经过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下拨专项资金。
也就是说,这笔资金是先申请,通过审核后再发放。换句话来说,这笔资金如果发放下来时,都已经是有主人的。那么,这笔三万元的补贴,究竟是谁申报的,真正的主人又是谁?
明明要求审核通过之后再足额发放的专项补贴资金,却非常意外地出现了所谓的“结余”。究竟是申报审核环节存在疏漏,还是发放资金的环节故意截留?类似这样的“结余”资金,究竟还有多少,又被用在了哪些地方?这笔资金是否为违规虚报的补贴,又该如何处理?作为此前负责这项工作的潜山县商务局,会给出怎样的答案呢?请继续关注安徽电视台报道这笔补贴背后的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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