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水毁房屋开始重建 万余受灾农户11 月或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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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飞鹰 发表于 2016-9-19 07: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省防灾减灾委、省民政厅获悉,从9 月15 日开始,我省开始对水毁房屋重建进行对象核查,这意味着,今年因洪涝灾害损毁的房屋的重建工作全面开始。全省将重建农民住房31173间,重建户最快11 月底前就能搬进新居了。
  据介绍,重建对象为因本次洪涝灾害导致自住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且需要重建的农村受灾户。重建户分为困难户和一般户两类。困难户是无自建能力或自建能力较弱的低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等农户;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记者了解到,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以群众自建为主。有能力自建房屋的农户,当地政府将协助群众办理有关手续、采购建材和组织施工力量。对部分自建有困难,愿意由政府代建的,则由当地政府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对于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集中建房的,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对于重建的房屋,将根据生产生活需求科学选址,同时要做好危险性评估,严禁在地质灾害影响区行洪道周边、河流堤坝上建房。房屋质量也要达到地基牢固、结构安全、墙体稳定、整洁明亮、居住适宜,并实现通电、通水、通路。
  不过,有4 种情况将不列入重建范围,分别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倒塌的;单建辅助用房倒塌的;房屋有一定损坏稍作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根据前期统计,我省重建的农民住房共有11752 户、31173 间,按照建设时间表,将在11 月30 日前建成,并让农户入住新居。
  王楠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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