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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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6-11-8 13: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潜山县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1、潜山县城区南岳路潜山饭店至大园路口路段,南端、北端2处。
  2、潜山县天柱山路野寨中学门前路段2处。
  (二)技术抓拍范围:
  上述2条道路规定路段内
  1、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行驶的;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含骑压车道中心实线行驶);
  3、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5、机动车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三)全天候高清录像
  上述系统监控将于11月15日正式启用运行。
  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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