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潜山县举行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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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网 发表于 2015-11-10 11: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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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上午,潜山县首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县公安局举行。
  今年9月,黄铺镇许某和张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张某便拖拽许某至池塘边,将其头部摁入水中进行闷呛,许某拨打110报警,民警通过调查,认为张某行为手段较为恶劣,符合故意伤害案的一般情形,拟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县公安局向县政府法制办提请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群众公议。
  本期群众公议团由五名群众公议员组成。会上,案件承办民警向群众公议会议通报了案件有关情况,就案件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基准等进行说明,提出拟处罚的初步意见,同时,接受公议团的询问,对涉及案件的相关问题逐一作出解答。公议团就是否应当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及处罚的自由裁量基准等闭门合议后出具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意见表》,评议意见将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重要参考。
  在行政处罚中引入群众公议,是我县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公议制度破除了原有行政执法权封闭运行的传统,使行政权力在群众参与和监督下阳光运行,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权公正、公开行使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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