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资讯] 2016年潜山县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帖子
5350
威望
0 点
红花
88056 枚

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潜山网 发表于 2016-6-23 17: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县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安徽省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潜山县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主题
  1.突出爱国主义。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以及“中国梦”宣传教育,
  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2.突出核心价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出发,以童真童趣的生动语言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3.突出中华美德。围绕弘扬勤俭、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践行好校训好校风,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讲文明、有道德、树新风。
  二、征集标准
  1.内容健康向上。童谣作品应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时代气息,弘扬时代新风,体现未成年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生动活泼。符合未成年人接受习惯,语言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真童趣。
  3.保证原创首发。需为近两年内本地原创作品。
  三、活动步骤
  6月30日前,各地组织开展面向本地的优秀童谣征集或创作活动,7月1日前各地推荐1首童谣报县文明办,7月4日县文明办将推荐5首优秀童谣参加安庆市优秀童谣评选。
  四、有关事项
  1.各地要把征集创作优秀童谣,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既符合主题要求、又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作品。
  2.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要确保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所有参与征集创作的童谣作品,视为作者授权主办单位及其指定出版单位20年内可以在全国以各种形式和文本出版、发行该作品,并拥有专有出版权。
  4.请各地7月1日前,将推荐作品和推荐表(见附件)统一报邮箱:ahsqsxwmb@163.com
  附件:2016年潜山县优秀童谣推荐表
  潜山县文明办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潜山县2016年优秀童谣推荐表推荐单位:                         (公章)
QQ图片20160623170239.png
  说明:1、作者为多人的,请在“作者姓名”栏填一位主创者,在“备注”栏列出其他作者/整理者;
  2、作者为在校学生的,请在“作者”栏注明就读学校全称、(院系及专业)班级等情况,如本人无联系方式,可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填写监护人或指导者联系方式,并在“备注”栏说明;
  3、此表可自行复印,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手机版|虚假信息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电话18955601997 邮箱627298930@qq.com ( 皖ICP备10015146号-3 )

公安备案号34082402000327 GMT+8, 2025-8-21 13:56 , Processed in 0.047488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微信